闽工院管院〔2014) 号学院关于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14-03-26 访问次数: 625

学院关于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的工作,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试行)(闽工院教〔200725号),为确保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对学生转专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数

1、招收对象:福建工程学院2013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2、招收人数:工程造价专业、会计学专业各60名,审计学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专业(含工商管理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各30名。

二、转专业学习考核内容

1、转专业考核总分共计100分,高等数学(II)的权重为50%,考试内容为(函数与极限、微积分);专业认识评论的权重为30%(考试内容为专业问题论述);面试的权重为20%(内容为专业认识问答)。

2、高数和专业认识评论采取闭卷考,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三、转专业学习的学生资格要求

1、思想品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声誉,并对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具有较浓厚兴趣,对专业学科领域有一定了解,具有学习该专业的潜质。

2、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原专业的前50%,所修公共基础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审计学等四个专业接收对象为高考理科生;会计学专业接收对象为高考文理科生,比例为1:2;其他专业文理不限。

四、转专业学习的学生优先录用条件

1、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已修读课程与我院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相近者优先考虑。

2、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和文体特长生优先考虑。

附件:闽工院管院〔2014) 号学院关于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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