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的省级重点建设高校,是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试点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已培养了14万多名面向基层一线的应用型人才,素有福建“建筑业的黄埔军校”、“机电工程师的摇篮”美誉。
我校工程管理学科积淀了30多年的教学实践,汇集了我校优质教学资源,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工程造价)、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国家精品课程(土建工程计量)、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省级教学团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工程管理)、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工程造价专业)、省级精品课程(微观经济学、工程经济学、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基础会计、财务管理等)。政产学研紧密合作,培养复合应用型工程管理优秀人才,与13家建设行业龙头单位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与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建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与福建建融造价咨询公司共建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2016年,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专业评估。
一、专业介绍
2018年,我校工程管理硕士学位点开设以下四个研究方向:
1.现代工程建设管理(含项目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主要针对目前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工程的特点和需要,以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集成创新管理及信息化研究为核心,研究构建建设工程决策、实施、使用和拆除等全过程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体系,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适应新时期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
2.工程投资与造价管理(含工程审计)
工程投资与造价管理以实现建设项目的增值为目标,结合现行我国工程投资与造价管理体制,开展建设项目投融资决策、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等理论和应用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工程项目治理的途径和方法,以及各种投融资模式下建设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工程审计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造价概算、预算、执行、决算等过程中常见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研究建立工程审计理论和应用框架,开展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等案例剖析,探索规范指导工程审计实践,确保工程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的方法途径,提高工程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安全。
3.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含设施管理)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主要针对当前影响和制约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探索房地产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经济、社会关系,开展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房地产市场监测与预警、房地产项目开发与销售、房地产企业经营与管理、物业资产租赁管理、城市土地利用与土地经营等方面研究,探究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出对策和建议。
设施管理研究方向涉及规划战略、组织结构、空间管理、设施价值管理、设施外包管理、设施运营及维护等方面,开展设施环境和能源管理、设施外包管理、设施信息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设施绩效管理以及设施运营持续管理等相关研究。
4.工程与工程管理教育
工程与工程管理教育立足于工程与工程管理教育现状,适应现代工程技术高速发展的新趋势,研究工程与工程管理教育的内涵和规律,分析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的工程与技术人才培养规律,探索工程领域与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工程与工程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研究人才。
二、招生规模和类别
2018年,我校工程管理硕士点拟招收学生25名。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下达为准。
我校招收的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报考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网报时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学制
学制3年,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我校招生单位名称及代码:福建工程学院(10388)
招收专业及代码:工程管理(125600)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eeafj.cn/ykyz/)。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⑴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⑵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⑴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⑶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查询。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⑵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⑶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方式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
⑷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考试地点均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4.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
(1)12月24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全国联考科目)
(2)12月24日下午 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成绩预计于2018年2月中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二)复试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1.复试时间:2018年3-4月,具体时间请在国家公布录取分数线后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ut.edu.cn)。
2.复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2)综合能力面试
七、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2018年5月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ut.edu.cn)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18年6月寄出。
八、学费
我校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学年收取;全程共24000元。
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为准。
九、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
含课程学习、实践和学位论文三个培养环节,可以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可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
(二)学位授予
颁发双证,即完成课程学习和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注:以上简章信息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信息及后续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福建工程学院学院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邮编:350118
招生咨询QQ号:124781004 唐老师18526472 邱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3199 田老师13850121115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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