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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科〔2015〕37号-关于组织申报推荐2015年资助省属高校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5 浏览次数:224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推荐2015年资助省属高校专项课题的通知

有关本科高校

经商省科技厅同意,今年省属高校科研课题(“JK类”项目)采取“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方式进行立项。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突出项目的自主创新性,把有利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承接更高层次科研课题和推动产学研结合,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优先资助中青年科研骨干尤其是一般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鼓励跨学校、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2015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专项(项目编号为“JK”)资助经费为3-5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学校对获立项资助的课题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经费配套。鼓励学校加大经费配套支持力度,未提供配套经费的学校,酌减直至取消下一年度的项目数。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20132014年省科技厅科技项目以及我厅A类重点、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今年JK类项目。

3.中、初级职称申报者申报时应附上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4.申请单位应在申请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四、推荐方法

根据我厅下达的省属高校科研课题(“JK类”项目)申报推荐数(见附件),由学校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和公示,各立项项目公示无异后加盖学校公章报我厅科技处。我厅不受理个人的申报。

五、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人应填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1份),在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处填写“JK”字样。

2.申报高校的项目汇总一览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 jytkjc@fjedu.gov.cn

3.申报高校以函件形式推荐上报,内容包括校内组织申报和评选情况(组建专家评审组,专家名单含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校内公示情况和配套经费承诺等)。

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并及时做好评审工作,并将上述有关材料务必于2015615日前报我厅科技处。

联系人:游金茂,联系电话:0591-87091283

附件:闽教科〔2015〕37号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6月2

(主动公开)

抄送:省科技厅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6月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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