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5年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社科类)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向与类型
1、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选题的创新性,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
2、把有利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标准。
3、注重对高校中青年科研骨干教师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中级职称及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
4、积极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联合攻关和产学研合作的科技类项目,优先支持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申报的科技类项目。
5、积极鼓励开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积极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6、今年起对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不再分A、B类,均为由我厅资助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并统一编号。
二、项目申报和立项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1)科技类。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重点项目应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产学研专项应以我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或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有开展产学研工作的重点实验室亦可申报,该专项注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与校企合作的成效。
(2)社科类。重点项目的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系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一般项目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具有科研实力的初级职称申报人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2、项目申报人的年龄,重点项目(含科技类的产学研专项)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一般项目的,申报人不超过4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报人原则上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
4、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和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5、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
三、项目上报方式和受理时间
科研项目申报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进行上报,项目申报人按照申报系统要求逐项填报相关的信息表,系统自动受理申报的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1日。
请申报人打印《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2份,报送学院办公室,并将科技类或社科类汇总表电子版发至641312743@qq.com,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5月18日。
请各单位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591-22863199
附件:闽教科[2015]2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学院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