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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08 浏览次数:1232

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讲课质量,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兹定于12月份举办2011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含),且来校担任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2.独立承担过一门课程的教学,且本学期有主讲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3.近两个学期学生评教成绩都达到优良(80分及以上)的专任教师。

二、推荐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参赛教师的初赛选拔、推荐工作,初选后推荐1名教师参赛。若经审查发现参赛教师不符合报名条件则取消其参赛资格,且不予更换。

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参赛教师进行听课、帮助和指导,推荐教师进入全校性的比赛。请各教学单位直接与负责本单位的校教学督导组成员联系,并将填写了其意见的推荐表报送教务处。

请各教学单位于1116日前报送参赛教师情况,含推荐表(附件1)、讲授内容简介(附件2)、个人简介(附件3)及其个人彩色生活照(未经压缩的jpg格式的电子文档),同时提交初赛情况材料(如比赛时间、参赛教师数、青年教师数及比例,教师数及观摩教师数比例等)至教务处(需纸质盖章材料和电子文档)。

三、比赛安排

1.比赛时间初定于第14周,日程安排另行公布,届时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观摩。

2.参赛教师于1123(第12周星期三)下午2:10准时到教务处教学科抽签。

四、比赛规则

1.参赛教师自选讲课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2.讲课时间为20分钟,±2分钟内不扣分,超出此范围,每分钟扣总分0.5分。工作人员于每位教师讲授结束前2分钟及时间到点时各提醒一次。因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延时,不予扣分。

3.评分标准:(1)备课充分,治学严谨,重点突出(3分);(2)讲授认真,教态自然,语言清晰(3分);(3)启发思维,授课生动,反映前沿(2分);(4)能有效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2分)。

4.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公平、公正评分。计分采用10分制,计算平均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观摩教师作为大众评委,由各教学单位赛前分发评分表(附件4),现场对参赛教师表现打分,评分表作为比赛结果的参考依据。每场比赛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现场负责人于次日上午将大众评委评分汇总表的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6. 优秀组织奖评选依据:(1)初赛组织情况及效果;(2)教师观摩比赛的组织情况;(3)讲课比赛的结果。

五、奖项设置

1.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若干名。

2.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注意事项

1.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纳入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相应课时计入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

2.参赛教师应做好赛前准备工作,于比赛当天第一场比赛前10分钟到赛场点名,未到者作弃权处理。

3.需用课件的参赛教师应在比赛当天第一场比赛前10分钟到赛场将课件拷入指定文件夹,文件名为“教师姓名+讲课题目”。

4.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学科,22863405jxk@fjut.edu.cn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2011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参赛教师推荐表

      2.福建工程学院2011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讲授内容简介

      3.福建工程学院2011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参赛教师个人简介

      4.福建工程学院2011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表(大众评委)

      5.福建工程学院2011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汇总表(大众评委)

    

 

 

 

                                福建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闽工院教〔2011〕62号(附件)相关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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